中央內容區塊[快捷鍵Alt+C]
:::

英國碳邊境調整機制(UK CBAM)產品碳含量(embodied emissions of goods)及排放計算規範

依據《2026年碳邊境調整機制(行政規定)規則》、2026年碳邊境調整機制(過渡條款)規則》、《2026年碳邊境調整機制(排放與查驗)規則》等正式法案內容,針對產品碳含量及排放計算之相關實施時程、產品界定與計算方式、前驅物碳含量計算要求、預設值設定基礎等技術執行重點說明如下:

  • 一.實施時程與申報基準
    • 生效日期:自2027年1月1日起,進口至英國的涵蓋產品須依規定辦理申報。
    • 計算期間:排放量監測以日曆年,即每年1月至12月為計算基準。
    • 過渡安排:為降低制度實施初期的法規遵循負擔,2027年首個會計期間涵蓋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註冊期限延至2028年1月31日、申報及付款期限延至2028年5月31日。
  • 二.產品界定與計算方式
    • 列管產品:鋁製品、水泥、肥料、氫氣、鋼鐵。其中特別排除項目如下:
      • 肥料:排除僅含磷與鉀兩種肥料元素的肥料(HS code 3105 60)。
      • 鋼鐵:排除HS code 7202下的大部分鐵合金,但錳鐵、鉻鐵與鎳鐵仍屬納管範圍。
    • 計算單位與產品分類:原則上以8位數商品代碼(Commodity Code)為基礎,計算每公噸產品的碳含量。
      • 功能單位例外:部分水泥產品須依所含熟料公噸數計算;部分肥料須依含氮量公斤數計算。
    • 合併計算規範:同一設施如採用不同生產路線,製造具有相同功能單位的貨品,應以單一生產製程納入各生產路線,並採加權平均方式計算。
    • 間接排放:電力、熱能、蒸汽及冷卻產生的間接排放,預計延後至2029年納入。
  • 三.前驅物碳含量計算要求
    • 複雜產品前驅物碳含量計算要求:針對特定複雜產品,必須將上游「前驅物」碳含量納入計算。
    • 供應商數據:申報實際排放量時,相關數據須由符合資格且具獨立地位的查驗機構(Verifier)完成查驗並出具報告;若涉及跨廠區或跨國採購,必須向上游供應商取得實際查驗數據,並按加權平均計算。
    • 預設值使用:如無法取得供應商實際數據,或相關數據未經查驗,進口商須使用英國公告的預設值(Default Values)。
    • 來源不明之前驅物:如前驅物數據缺失,營運商應採用英國政府提供的適用預設值
  • 四.預設值設定基礎
    • 數據基礎:英國預計針對各項CBAM貨品採用單一全球預設排放值,不依產品來源國分別設定。
    • 設定原則:預設值將設定於一定水準,避免採用預設值申報者較申報實際排放量者取得競爭優勢。

完整法規文本與附件,請參考英國政府官網:

網站顏色切換 深色模式
返回頁面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