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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碳含量及排放計算
英國碳邊境調整機制(UK CBAM)產品碳含量(embodied emissions of goods)及排放計算規範
依據《2026年碳邊境調整機制(行政規定)規則》、2026年碳邊境調整機制(過渡條款)規則》、《2026年碳邊境調整機制(排放與查驗)規則》等正式法案內容,針對產品碳含量及排放計算之相關實施時程、產品界定與計算方式、前驅物碳含量計算要求、預設值設定基礎等技術執行重點說明如下:
- 一.實施時程與申報基準
- 生效日期:自2027年1月1日起,進口至英國的涵蓋產品須依規定辦理申報。
- 計算期間:排放量監測以日曆年,即每年1月至12月為計算基準。
- 過渡安排:為降低制度實施初期的法規遵循負擔,2027年首個會計期間涵蓋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註冊期限延至2028年1月31日、申報及付款期限延至2028年5月31日。
- 二.產品界定與計算方式
- 列管產品:鋁製品、水泥、肥料、氫氣、鋼鐵。其中特別排除項目如下:
- 肥料:排除僅含磷與鉀兩種肥料元素的肥料(HS code 3105 60)。
- 鋼鐵:排除HS code 7202下的大部分鐵合金,但錳鐵、鉻鐵與鎳鐵仍屬納管範圍。
- 計算單位與產品分類:原則上以8位數商品代碼(Commodity Code)為基礎,計算每公噸產品的碳含量。
- 功能單位例外:部分水泥產品須依所含熟料公噸數計算;部分肥料須依含氮量公斤數計算。
- 合併計算規範:同一設施如採用不同生產路線,製造具有相同功能單位的貨品,應以單一生產製程納入各生產路線,並採加權平均方式計算。
- 間接排放:電力、熱能、蒸汽及冷卻產生的間接排放,預計延後至2029年納入。
- 列管產品:鋁製品、水泥、肥料、氫氣、鋼鐵。其中特別排除項目如下:
- 三.前驅物碳含量計算要求
- 複雜產品前驅物碳含量計算要求:針對特定複雜產品,必須將上游「前驅物」碳含量納入計算。
- 供應商數據:申報實際排放量時,相關數據須由符合資格且具獨立地位的查驗機構(Verifier)完成查驗並出具報告;若涉及跨廠區或跨國採購,必須向上游供應商取得實際查驗數據,並按加權平均計算。
- 預設值使用:如無法取得供應商實際數據,或相關數據未經查驗,進口商須使用英國公告的預設值(Default Values)。
- 來源不明之前驅物:如前驅物數據缺失,營運商應採用英國政府提供的適用預設值
- 四.預設值設定基礎
- 數據基礎:英國預計針對各項CBAM貨品採用單一全球預設排放值,不依產品來源國分別設定。
- 設定原則:預設值將設定於一定水準,避免採用預設值申報者較申報實際排放量者取得競爭優勢。
完整法規文本與附件,請參考英國政府官網:
- 發布單位:環境部
- 發布日期:115-09-21
- 檢視更新日期:1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