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內容區塊[快捷鍵Alt+C]
:::
  • 一、我國已於氣候變遷因應法訂定長期減量目標:西元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為達到目標另訂定5年為一期的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
    • (一)第一期(105-109年)目標為109年減量2%(相較於94年)。
    • (二)第二期(110-114年)目標為114年減量10%(相較於94年)。
    • (三)第三期(115-119年)依法應於113年提出,註:於111年12月28日公布我國淨零轉型之西元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DC)自減量20%提高至24±1%(相較於94年)。
  • 二、我國針對第一期(105-109年)階段管制目標訂定109年較基準年94年減量2%的目標,109年我國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 263.226MtCO2e,相較基準年已減少1.88%,接近減量目標。
網站顏色切換 深色模式
返回頁面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