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內容區塊[快捷鍵Alt+C]
:::

公開徵求114年度「補助溫室氣體減量管理及氣候變遷調適研究發展計畫」

補助法令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3條及本署對民間團體、傳播媒體及學校補(捐)助要點

一、受理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

二、補助項目:

本補助計畫研究方向須符合本署施政方針及業務發展規劃,研究主題涵蓋「淨零及數位雙軸轉型」、「調適指標及都市降溫」、「強化範疇三資料治理」、「國際淨零及內國法化」及「碳定價機制與策略規劃」等5項類別相關議題。

三、資格條件:

申請單位須為公私立大專院校及依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設立之學術研究機構,備文申請須以校印或研究機構印信為憑。

四、審查方式:

(一)由本署召開審查會議,就構想書研究主題重要性與創新性、計畫內容與公告指定之主題之相關性、研究內容與方法可行性、目標及預期效益等提出相關建議,並擇適合政策發展需求之計畫進入第二階段。

(二)本署得邀集專家學者參加前述審查會議,必要時得邀請計畫主持人到場說明。

五、補助金額上限:

計畫申請金額之上限,依本署每年通過之預算進行分配,計畫每案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本計畫補助經費總預算為新臺幣2,000萬元;如本署該年度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本署得隨時通知受補助單位終止計畫。

七、本案聯絡人: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吳霆修技士;電話 (02)2322-2050 分機 66437。

網站顏色切換 深色模式
返回頁面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