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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草案公聽研商會議

會議說明

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已於西元2023年2月15日修正公布,因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與查驗係管理排放量進而減量之基礎,為因應近期國內對於溫室氣體查驗的多元需求,強化分級管理精神,積極提升查驗機構量能,於第22條明定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應遵行事項。


為擴大查驗參與及提升專業量能,強化查驗管理以確保量能提升情形下維持查驗品質,爰修訂「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並於2023年8月9日進行預告。為廣徵各界意見,作為後續修正參據,爰召開本次會議進行修正草案內容之研議討論

會議時間
112年08月21日10:00至12:00
會議地點
環境部4樓第1會議室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
主辦單位
  • 環境部
會議議程
會議議程
報名方式
本會議採事先網路報名制,請受邀單位先行蒐集意見且至多以1人出席為原則,惠請於2023年8月17日(四)前至報名系統完成報名。
會議資料
為響應節能減碳不提供紙本公文之附件,會議議程、修正草案及修正總說明、意見表請至環境部全球資訊網之「公告及會議」點選「公開性會議」並選取本開會通知單下載。
備  註
  1. 請派與本會議事由暨討論事項有關之業務主管(辦)人員出列席,並請持本開會通知進入環境部大樓。
  2. 因應新冠肺炎防治作業,請配合體溫量測,如有發燒症狀,請勿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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