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內容區塊[快捷鍵Alt+C]
:::

易受衝擊領域調適行動方案公聽會(中區說明會)

會議說明

為什麼要召開公聽會?

鑒於「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2018~2022年)」即將屆期,環境部於西元2022年邀內政部等16個部會共同檢視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執行情形,並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資訊著手擬訂「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2023-2027年)」(草案),經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討論修正後,於2022年12月5日彙整陳報行政院審查。

經行政院轉交國家發展委員會(下稱國發會)審議,國發會於2023年3月24日召開會議,決議確認請環境部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調適專章規定,於目前草案所列調適領域及領域彙整機關基礎下,進行計畫檢討修正,除依法調整計畫名稱及計畫年期外,並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易受氣候變遷衝擊領域之擬定調適行動方案及調適目標,經召開公聽會修訂後,再行陳報行政院。

環境部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已擬訂各領域調適行動方案及調適目標,並考量各易受氣候變遷衝擊領域間具關連性,爰由環境部協助各機關共同召開北、中、南3場次公聽會,邀集中央及地方有關機關、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徵詢各界意見,強化資訊揭露及溝通對話,以凝聚社會共識,共同推動我國的調適行動,促使社會朝向永續發展之方向邁進。

公聽會要討論什麼呢?

在公聽會中,環境部將介紹「國家氣候變遷行動計劃」的目的及包含的面向。接著七個易受氣候變遷衝擊(「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海洋與海岸」、「土地利用」、「能源供給產業」、「農業生產與生物多樣性」、「健康」)的「調適行動方案」將分別由各領域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其目標、策略和具體措施進行說明。會中也將徵詢各界意見。民眾可在現場提出疑問及建議,或在2023年7月20日以前透過此平臺提出意見,皆將納入會議記錄。

會議時間
112年07月17日13:30至17:30
會議地點
集思台中新烏日會議中心—3F瓦特廳
(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
主辦單位
  • 環境部
會議議程
會議議程
網站顏色切換 深色模式
返回頁面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