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 告
- 成果
- 類 型
- 溫室氣體減量
- 進 度
- 已核定
- 公開年度
- 114 年
- 推動期程
- 110-114年
- 主辦機關
-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 協辦機關
- 交通部觀光署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連江縣交通旅遊局、連江縣財政稅務局、連江縣消防局、連江縣警察局、連江縣衛生局、連江縣地政局、連江縣政府工務處、連江縣政府產業發展處、連江縣政府文化處、連江縣政府教育處、連江縣政府行政處、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連江縣政府人事處、連江縣公共汽車管理處、連江縣南竿鄉公所、連江縣北竿鄉公所、連江縣莒光鄉公所、連江縣東引鄉公所、連江縣自來水廠、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
- 彙整機關
- 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 核定機關
- 環境部
- 核定日期
- 112年11月
- 摘 要
- 連江縣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5條完成「第二期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110-114年),已於112年11月2日獲氣候署核定。方案涵蓋六大部門,提出23項策略與26項措施。以強化縣內減碳作為。縣府亦依規修訂組織架構設置「永續發展暨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由縣長擔任主任委員,並邀集相關局處及專家參與,定期審議減量成果。本縣已於113年召開推動會並公開成果報告。未來將持續推動綠色觀光、電動運具、建築活化、廢棄物減量與藍碳開發,逐步邁向2050淨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