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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徵才資料表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系:人事行政

職稱:科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人數:1人

性別:不限

工作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113年9月27日至113年10月4日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 具辦理差勤、待遇、福利等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5. 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優予考量。

      工作項目:辦理本署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人事室(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

聯絡方式:

  1. 請於113年10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2. 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首頁www.moenv.gov.tw/cca「最新消息」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及最近1次銓審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3年10月4日前寄至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科員】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nixin.tian@moenv.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3. 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4. 甄選錄取者由本署通知當事人辦理進用。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5. 本職缺為預估職缺,如現職人員因故未能離職,則該職缺逕予取消。
  6. 聯絡人:人事室田小姐。聯絡電話:02-23222050【6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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