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說明 | 文化創意產業為行政院推動之六大新興產業其中一項,為整合文化創意產業各項資源及發展,行政院更特別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由院長親自擔任召集人,曾志朗政務委員及本會黃碧端主委擔任副召集人,並聘請業界代表與各相關部會首長擔任委員,針對「文化創意產業」之推動進行跨領域、跨部會之整合與協調。行政院並責成小組幕僚單位-文建會,彙整各部會所提文創旗艦計畫,研擬「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該方案於98年5月14日提報行政院院會通過,以「環境整備」及「旗艦計畫」作為二大主軸。由經濟部、新聞局及本會推動相關專案計畫。 為落實「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各項策略,文建會將由原先僅負責主管之藝文產業,轉換為文化創意產業總體政策整合及協調之角色,並配合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計畫,以應實際需要。 依據前述「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之政策方向及架構,針對本會主管部分研擬本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第二期修正計畫,內容含「環境整備」之「產業研發及輔導」、「多元資金挹注」、「人才培育及媒合機制」、「市場流通及開拓」、「產業集聚效應」及「工藝產業旗艦計畫」為各項執行策略。預計自99 年開始實施(本修正計畫內容現正報行政院核定中,後續將依實際核定計畫內容再進行網頁更新)。 |
|---|
一、緣 起
繼第三波「資訊產業」經濟後,文化創意產業被視為「第四波」經濟動力;特別是金融海嘯後,全球華人的經濟影響力受到矚目,其靠的不再只是經濟實力,而是各國文化的創造力,亦即價值觀,是文化特色,也是生活方式的顯現。
在全球的華人文化中,台灣有三大優勢,可使台灣扮演開創者的角色,以文化的創造力,成為華人文創產業的先鋒:
一、台灣擁有海洋文化的特性,移民社會的多元包容特質,具備開放自由的胸襟,開創新局的勇氣,和寬廣的世界觀,
充滿追求創新的能量。
二、台灣擁有深厚的中華文化傳統,教育普及,底蘊溫厚,保存著「溫良恭儉讓」的儒家精神,成為創新的人文基礎。
三、台灣是華人世界首先實現民主制度的地方。自由創作的環境,自由開創的心靈,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命力,也是台
灣創意的源頭。
但是中國大陸也正在積極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與台灣形成激烈競爭;惟另一方面,當前兩岸政策的開放,為兩岸文化交流營造出更寬廣的空間,台灣應該吸納大陸的市場和資源,為台灣文創產業的發展開創新局。因此當前的局勢,是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極為關鍵的時刻。錯過這個時刻,可能不只錯過我們經濟轉型與升級的機會,也會錯過開啟一個新時代的機會。
二、計畫目標
(一)厚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環境
(二)建構文創產業市場拓展機制
(三)培育文創中介人才,促成文化創意與產業接軌
(四)結合區域形成產業群聚效應
(五)推動重點旗艦產業,發揮領頭羊綜效
(六)六大旗艦產業總營業額至2013年達1兆元
三、計畫策略
本會之二期修正計畫於99年開始將改以6項子計畫作為推動策略及主軸:
(一)子計畫一:產業研發及輔導計畫
(二)子計畫二:多元資金挹注計畫
(三)子計畫三:人才培育及媒合機制計畫
(四)子計畫四:市場流通及開拓計畫
(五)子計畫五:產業集聚效應計畫
(六)子計畫六:工藝產業旗艦計畫
四、實施內容
透過成立文創專案辦公室,設置單一服務窗口,建立諮詢輔導與制度,協助業者瞭解政府法規、計畫及經費申請程序,提供財務、法律、稅務、行銷、智慧財產權等經營管理事宜之專業諮詢協助,組成顧問團及創新媒合平台並從人才需求、創業資金、市場商機及異業合作建立縱向及橫向的整合平台。透過調查研究、統計分析、辦理研討會等方式,建立全球文創產業情報網及產業資料庫,作為政策擬訂之參考,以及提供業者據以進行產業研發及市場拓展。同時推動跨界整合,促進科技與創意產業跨業合作,建置數位資料庫及數位藝術推展,推動數位科技與文化創意產業整合發展。
整合各部會文創產業補助機制,提供文創創業資金補助。藉由輔導成立文創產業創新育成中心、補助縣市推動文創產業、補助藝文產業研發生產及行銷推廣、提供種子資金,協助文創產業化。建立文創產業投資機制,採行多層次投資方式進行。為使文創業者與資金市場銜接應用順暢,同時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無形資產評價機制,以整合服務機制協助建立管理配套機制。
文創產業核心資產為「人」,除持續扶持藝文產業新秀,另一方面則透過產學合作、開設專業課程、辦理工作坊等方式,培育兼具文化內涵、創意思考及產業經營能力的跨界人才,同時推動台灣文創產業經紀制度。
辦理國際性大展及大獎,達成激發藝術創意、扶植產業發展及活絡藝術市場之目的。鼓勵民間透過與媒體合作,舉辦各類文化創意產業相關之優良品牌、商品、菁英與新秀評選,以整合行銷將「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精品意象」行銷國際,打造台灣文化創意品牌。每年定期舉辦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相關會展,提供文創業者行銷與展售之通路,同時協助業者參與中國文博會,配合其他相關部會計畫協助業者參與並開拓大陸市場。建立兩岸文創產業合作及市場開發機制,協助業者就涉及之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及權益問題,進行談判或簽立互惠協定。透過文創產業情報網連結國內外相關文創組織與協會,促進與國際合作機會。
延續推動台北、台中、花蓮、嘉義及台南五大創意文化園區,使其在既有營運定位下以文創產業軸帶概念,進行產業串連,進而達到文化創意產業整體區位發展、人才及產值全面提升之卓越績效。藉由地理位置鄰近的優勢,串連區域內具有相同質性但不同類型的業者,運用價值鏈整合提供產業群聚之最大效益。一方面使群聚產業之業者產生協調人力或技術互補,進而激盪創意,整合資源;另一方面塑造與提昇參與業者在該產業領域之專業形象,使之更具產業競爭優勢。
本計畫以掌握工藝創新育成之時代趨勢需求,聚焦於台灣工藝美感創新的開發及品牌形塑經營,整合異業資源開拓產業行銷。藉由工藝創意產業發展計畫躍升行動方案,以兩大計畫策略、三大行動方案及11項重點計畫執行,以加速工藝產業精質化的歷程,並讓臺灣工藝產品優質設計與品質,行銷國內外、提高市佔率。
97年設立了5家育成中心,透過這些育成中心協助藝文產業業者進駐,創造了2千多萬的總產值;也補助11家藝文產業業者進行創新研發及行銷推廣;同時舉辦「Art Taipei 2008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創造了歷年最輝煌的紀錄,交易總產值高達7億5千萬。2009年將在此基礎上,結合台灣工藝博覽會擴大舉辦。此外,五大創意文化園區及工藝園區也分別依其產業定位推動相關軟硬體計畫,例如華山園區ROT案於2008年展開試營運,進行藝術與商業、通俗與精緻、消費與創作的媒合。花蓮園區「紀念品創意設計比賽」暨「夜生活節」、嘉義園區「南方醉舒服」等試營運活動,試圖透過在地力量凝聚文創共識,找出可行的發展方向。作為本會旗艦產業的工藝產業,在2008年更有相當亮眼的成績,本會工藝所率隊參加巴黎家飾展,與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合作開發之編織竹椅,在全場一萬多件作品中,獲法國媒體選為23件最令人心動的作品之一。
![]() 2008巴黎家飾展獲法國媒體評選最令人心動作品之一 | ![]() 於華山園區舉辦之臺灣伴手禮暨文創商品展會場 |
六、未來發展
臺灣位處東西文化、大陸和海洋文化多方交會的輻輳,為文化創意產業的推動注入了豐沛的養分。本會特針對台灣當前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優勢、潛力、困境及產業需求,提出推動策略,於98年5月研提「創意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並獲行政院院會通過。未來之文化創意產業將以「環境整備」及「旗艦產業」兩大策略作為推動重點,環境整備策略將分別以「產業研發及輔導」、「多元資金挹注」、「人才培育及媒合機制」、「市場流通及拓展」及「產業集聚效應」五大策略進行,同時積極推動文創法之立法。「旗艦產業」部分,則是從現有各產業範疇中,擇取發展較為成熟、具產值潛力、產業關聯效益大的業別,包括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及工藝產業,針對其發展特性及需求提出規劃,予以重點推動,期能在既有基礎上再作強化及提昇,並藉以發揮領頭羊效益,帶動其他未臻成熟的產業。藉由「環境整備」各項專案的執行,建置產業共通性之良好發展環境,讓其得以成長茁壯,並由主管部會各自擬定專案推動。
我們期待,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同時,也帶動其他產業的創意化趨勢,讓各產業善用既有的文化藝術條件,鼓勵產出更多的創意與設計。以文化創意產業做為突破金融海嘯困境的新興策略性產業,帶領台灣邁向國際,達到「攻占華語市場,打造台灣成為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匯流中心」之願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