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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作業要點」11月1日正式公告並受理申請2008.11.03
 

      為協助表演藝術團隊長期穩定發展,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研議完成「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依據團隊規模及發展階段之不同,推行分級獎助機制,並自98年起實施。


      本「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係考量國內現有團隊的實際狀況,針對不同規模及發展階段之演藝團體,分成三級(卓越計畫、發展計畫、育成計畫),以三年一期的長期方式予以扶植;期透過較長期的獎助計畫,讓演藝團隊能穩定發展。而團隊可依自身發展情況,選擇申請分級暨一年或三年的補助及輔導。


     98年度「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補助案件,自本(97)年11月1日起公告並受理申請,至12月1日(一)下午5時30分止
截止收件。採郵寄方式送達者,以截止日當日郵戳為憑。預定本(97)年12月上旬起至明(98)年1月下旬止,進行三階段評審作業,並於完成行政程序後公布獲選團隊名單。


    本計畫作業要點(含申請書表格)電子檔業自即日起上網公告於文建會網站首頁,團隊可利用網路直接下載相關申請書表格。凡有意參加本補助案甄選的團隊,請把握機會,務必於規定期限內送件完畢,以免向隅。如欲對計畫內容,深入了解,歡迎電話洽詢。



新聞聯絡人:
文建會第三處 施文彥 電話 : 02-2343-4136

                          文建會媒體公關組  李曉嵐 電話 : 02-2343-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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